“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郑州纬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软件的开发和版权所有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以代理商买断销售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产品为郑州纬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
2.甲方代理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甲方在“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代理平台内进行该产品的销售工作。
4.甲方注入平台的客户为其私有客户。
5.利润分配: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将获取其私有客户销售额的 %作为利润,乙方获取其销售额的 %作为利润。
6.甲方所销售的“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乙方制定并提交给甲方的该产品价格体系。
7.乙方所销售的“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产品销售范围 (地区)。
8. 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自动顺延。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产品在所在地区的代理销售权。
2.甲方可获得乙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甲方可要求乙方对甲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代理地区私有客户的接待及业务授理工作。
5. 甲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乙方。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及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乙方负责产品的品牌宣传及售后服务。
3. 对于甲方提出的软件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议,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给予甲方合理的解决方案。
4.对于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需求进行的定制购买的平台项目,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的 %作为启动项目资金,乙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甲方。
5.乙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没有按时付款、甲方单位已不存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 附则
本协议及其附件等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甲方支付乙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